陈佳悦
社会化媒体中的“公”与“私”的边界不存在绝对的分界,只存在相对的公域与私域。例如微信聊天就是相对的私域,而像微博、抖音等就是相对的公域。可大致通过浏览量、可触及群体大小等来区分公与私。
李文亮将疾病信息发布在微信群,这本是属于私人领域,但其经他人的传播扩散到了公共领域,可知二者并非完全隔绝。所以不管在公共领域还是私人领域都应该谨言慎行,为自己的言论负责,但单就李文亮此事而言,其言论具有一定根据、并非谣言,不应因惧怕其社会影响而对其惩罚。倘若真的是造谣,则即使是在私人领域也应该受到惩罚。《下坠》一文作者将文章发表于ao3网站,本就属于公共领域,加之这种处于真人与虚构交叉的敏感领域就更容易激起矛盾,尤其是关系到肖战这样粉丝众多的流量明星,所以后面的争端也就在情理之中。基于公共领域的创作必然会面临不同人的审视,作者在发表前就应有如此考虑。“丰县八孩母亲”事件的“公共性”第一在于受害人的“随机性”,即受害人没有特殊点,不能被主观避免因而易引发大众代入自身,从而引起大众对自身安全的恐慌;第二则在于她代表了女性这一相对弱势的群体,易引发这一群体的共情,从而扩大传播。事件发展轨迹体现了公共领域中大众共同参与的特点,很多人对其表达观点、为其发声,舆论也推动了当地警方查明真相。
公民个人言论与行为在社会化媒体上不存在绝对的自由。因为网络本就是人为搭建的平台,所以必然也会受到人为的控制与监管,不论发布在公域还是私域都不是密不透风的,因而在发布前就应有被扩散给大众的觉悟,不能只考虑法律限制而要考虑道德标准与社会影响。社会化媒体扩散了传播范围也扩大了言论影响,不论是好的还是坏的造成的影响都是加倍的,在使用这一平台时更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