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社会化媒体中公私边界是存在的。尽管社交媒体平台有着强化分享、弱化隐私的趋势,但是私人领域目前还是存在的,比如我们在微信或者QQ上和朋友聊天,或者通过微博或小红书的私信功能联系博主,这些仅双方直接可见的、非共享的范围就属于私人空间。而微信朋友圈公众号、QQ空间、微博帖子等不针对特定人的领域就属于公共领域,用户在公共领域发言,可以被任何人看到,也可以被评论被转载,公民们应当可以在这个空间中不受强制和干预地自由讨论公共话题并参与公共事务,这是私人领域不具备的特点。
但公私领域的边界又很容易跨越。比如微信聊天记录被截图外传至微博或其他平台,此时私人领域的言论就被被动地传播到公共领域,成为了具有社会影响力的信息。就像我们现在能搜索到的“吹哨人”李文亮医生在他的班级群聊中发布的冠状病毒相关信息截图,它已经在公共领域流传了、被非参与者获知了,而李文亮医生也因为这个被公共化的私人言论被警方约谈。
公民具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同时也应当为个人的言论承担责任,尤其是在公共领域。公民在公共领域发表言论需要注意自身影响力以及言论影响力,鼓励自由发言但应当谨慎发言。《下坠》这篇文章发布在微博、LOFTER、AO3等社交媒体平台,而且是一个rps的小众题材,这样类型的同人文一般会选择圈地自萌。同人文创作的文章内容在浏览传播过程中或许会对原角色甚至演员产生影响,正如《下坠》一文中对两位主角的塑造被其原型粉丝认为有损正主形象,从而引发举报作者、举报软件、举报平台等一系列乱象。这篇同人文的作者最终弃号保人,付出了“代价”。我认为在私人空间里不管怎么想怎么说都没问题,但是如果要把想法发表在公共领域,还是需要做好有人反对有人争论的心理准备,也需要明白自己是要承担责任的。(但是粉丝的行为还是非常过激且离谱让人无法理解
但公民的言论自由在私人领域也并非毫无限制的,因为法律很难细分监管到这个程度,所以我认为对自我的约束需要靠道德以及个人素养。比如杭州男子对取快递女子造黄谣事件,以及男大学生给女生P不雅图片牟利事件,事情原本都是在聊天框中发生的,但实际上性质都非常恶劣,侵害了其他公民的权利。在没有被曝光出来的情况下,个人发表言论靠道德约束,一个人没有道德就会产生诸如此类令人作呕的想法,或许也会发表一些其他性质的言论。但当私人领域进入公共领域,被公众所见,法律或其他规则就可以接管道德发挥约束作用。
黄铮烨202211110020